Guidelines for entry
企业入驻流程
流程说明:第一部分为前置条件,唐山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服平台)根据相关部门监管规定整理,已完成相关资质办理的企业可略过第一部分,直接按照与综服平台对接部分操作即可。
在上述资质都获得之后,企业需到唐山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服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不同类型企业需要根据企业类型提供不同资料到综服平台。
企业需要把填写好的《企业接入申请表》《B2C企业备案资料》发送至cs@tseport.com邮箱,收到邮件后根据提示进行开户注册。
第一部分
监管部门接入流程(前置条件)
海关注册登记办理
企业自行前往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海关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并取得IC卡,办理不同类型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所需要的材料不同,具体所需材料请咨询现场海关。唐山海关联系方式: 0315-2207011
注意事项
(1)企业可拨打海关热线12360确认工商注册地所在关区。
(2)需要传清单信息的企业必须获得报关权资质才可传输清单,故需要传输清单的企业需要办理具有报关权资质的海关10位编码。
(3)办理时间各为1个工作日。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备案
已经获得海关注册证书的企业自行在网上办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备案,网址为www.chinaport.gov.cn。
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备案流程》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类型有: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和监管场所运营人。电商企业及电商平台企业可选择“电子商务企业”;具有独立库的直邮物流企业可同时选择“物流企业”及“监管场所运营人”;使用公共库的直邮物流企业可选择“物流企业”并请公共库运营企业同时办理,选择“监管场所运营人”;保税监管场所可选择“监管场所运营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企业可选择“支付企业”。
DXP id申请
DXP ID具体办理方法:企业用户在中国电子口岸“ http://customs.chinaport.gov.cn/deskcus/cus/deskIndex?menu_id=eap# ”使用IC卡进行登录,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电子口岸分节点ID网上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1)厂商名称:唐山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厂商组织机构代码:MA0D4MT48;厂商社会信用代码:MA0D4MT48;厂商联系人:张京;厂商联系方式:0315-5903230
(2)接入产品类型:其他客户端;接入产品名称:唐山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产品版本号:Web Service V1.0;第三方支持服务商名称:唐山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 《海关预录入业务数据交换安全承诺书》、《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接口联通测试报告》、《企业法人授权书(样本)》
(3)DXP ID办理时间在20个工作日左右。
(4)DXP ID办理地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石家庄分中心
加密机证书申请
加密机证书办理方式:发送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企业邮箱、企业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号,并注明:“XX类型企业申请办理加密机”字样的邮件至综服平台邮箱:cs@tseport.com,获取加密机办理所需材料.csr文件。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中国电子口岸服务类密码设备证书管理服务规程》。
保证金账户办理(开展业务时申请)
(1)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电商平台或物流企业均可至现场海关柜台办理保证金账户的开设业务。
(2)相关企业可到关税处开设保证金账号。
注意事项
(1)电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物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关区代码三者组合关系唯一,仅可隶属于一个担保金账户;而一个担保金账户可包含多个的电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物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关区代码三者组合。需要在每个申报现场的现场关开设账户,由电商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缴纳保证金企业自行决定。
(2)企业应按海关开具的《海关交(付)款通知书》,以人民币缴纳保证金,将应征保证金款项交至海关指定的代保管款账户。资金到账后海关向企业开具《海关保证金专用收据》。
第二部分
企业注册及对接开发
企业平台注册
企业完成监管部门资质办理,需提供《B2C企业备案资料》内公司资质邮寄到我司,并发送电子版至综服平台邮箱(cs@tseport.com);提供资料大小需在10MB以内,如资料大小超出10MB,请分批次发送。 企业进入唐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首页(www.tseport.com)——进入系统——企业注册及企业备案。
平台对接开发
企业备案申报通过后按《企业接入跨境通关平台API接口文档》完成自身的数据接口开发,向我方提出对接申请。我方确定联调时间后,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联调测试工作。
企业连接证明开具
企业备案申报通过后,需要开具《企业连接证明》的企业填写《企业开具连接证明申请表》邮寄到我司,我司负责开具《企业连接证明》。
企业贸易数据单量证明开具
企业开展业务后,需要开具《企业贸易数据单量证明》的企业填写《企业开具贸易数据单量证明申请表》、《企业承诺书》邮寄到我司,我司负责开具《企业贸易数据单量证明》。
邮寄信息如下: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金融中心6号楼5层502、503室
单位:唐山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电话:0315-5903230 18903627169
企业资质要求
企业类型 | 企业描述 | 资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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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 | 自营类电商企业(垂直电商)、电商平台 | 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ICP许可证/EDI许可证 |
挂靠第三方境内平台(境内注册企业) | 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与所挂靠的境内电商平台签署的协议、挂靠平台的ICP许可证/EDI许可证 | |
挂靠第三方境内平台(境外注册企业) | 营业执照、与境内企业的授权代理协议、境内代理企业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与所挂靠的境内电商平台签署协议、挂靠平台的ICP许可证/EDI许可证 | |
挂靠第三方境外平台(境内注册企业) | 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授权代理协议 | |
物流企业 | 从事邮、快件国际物流运输及代理报关的企业 | 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
支付企业 | 从事第三方支付模式的银行机构或非银行机构 | 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金融许可证/支付业务许可证 |
相关法律法规
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2016年第40号)的有关规定。
一、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海关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3、企业情况登记表,具体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海关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跨境电子商务网站网址等。
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向海关交验原件。如需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当按照海关对原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前,电子商务企业或者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如实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